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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老公上交工资有没有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  浏览: 435 次  来源:网络

老公的工资应不应该上交这个问题,其实很早之前就开始讨论了。支持上交者“男人给老婆交工资天经地义!”;反对者亦不在少数,“交什么交,男人就该硬起来。”男人婚后该不该上交工资,成为人们激烈争论的话题。

那么要老公上交工资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平等的处理权,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因此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并不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

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老婆让您上交工资是有依据的,因为您的工资里面有她的一份在。

当然您可以很霸气的选择不上交。但是小编要提醒您的是,您交或者不交工资,老婆的那份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当然男性同胞可以问,有例外情况的吧?例外情况肯定有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也就是说,您可以和另一半以书面形式,白纸黑字地约定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好好保存,那么您的工资就理所当然的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这种情况下,一般只适合AA制夫妻。其实小编想说,您计较得那么清楚,以后怎么找老婆呢?

而且如果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还是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即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平等的处理权!

说到这里,广大男同胞们,应该知道了,还是那句话:您的工资交与不交,老婆的那份始终都在那里,不增不减.

还有很多男同胞在温(qiang)柔(quan)的攻势下交了工资,但是,工资奖金全部上缴,每月领取可怜的零花钱,私下吸个小烟、喝个小酒咋办?偷偷攒私房钱呗!那么问题来了,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面已经说过了,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私房钱”是夫妻一方个人积蓄而不为对方知道的钱财,其性质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有所区别,如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私房钱”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应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So,藏私房钱也没用,钱,您老婆还是有份的。

看到这里女性同胞,应该挺高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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