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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们公司是私人企业,老板常“不按牌理出牌”,所以搞的我很头痛,今天老板给了我2万元现金,让我给员工发工资,发完之后还剩了1000多,我想问一下这个2万和剩下的1000多我该怎么登记现金日记账,摘要写什么才可以?另外老板总是直接给我现金,我很少取零用金,所以不知道这部分现金的来源(也就是摘要)该怎么写?
实务解答:首先这样做并不合理合法,应该跟老板说清楚有一个规范的手续或制度。
1、对于收到的现金,在现金日记账三栏式账本中摘要栏写清楚来源,并在对应的借方栏里写上实际收到的现金数额;
2、对于付出的现金,在现金日记账三栏式账本中摘要栏写清楚用途,并在对应的贷方栏里写上实际付出的现金数额;
3、对于老板交你的钱,在你没办法知道来源的情况下,可以在摘要栏写成老板交来营业款或备用金或者根据公司特点记为营业收入
4、作为出纳,对于任何一笔现金都要做明确的借/贷记录。
年 月 日 摘要 借方 贷方 借/贷 余额
2006 7 1老板交来营业款 20000 借 20000
2006 7 2 发放职工工资 19000 借 1000
原则:对于收到的现金,及时在现金日记账借方注明;付出的在贷方注明。
具体作法是:
收到现金时:
借:现金20000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20000摘要:收到老板借入备用金
发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19000
贷:现金19000摘要:发工资
这样自然形成余额1000元反映在日记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