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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纠纷都是劳资纠纷、社保纠纷以及加班纠纷,很多用人单位在员工签订合同之前会承诺不加班或者是给加班费,但是实际上却没有,此时若劳动者向辞职单位不让怎么办?
餐馆不给员工加班费又不让辞职怎么办
网友提问:
我在北京一家餐馆工作3个月了。月薪2200(刚开始时是2000)这3月来,总共休息一天半,一天12个小时,现在我想辞职,由于员工不足,不让我走,怎么办?
律师回答:
如果你已与餐馆签订了劳动合同,建议你依据与餐馆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解除你与餐馆的劳动关系。如你们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餐馆所在地的劳动局的监察科进行反映,要求他们对你工作的餐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餐馆支付你三个月的二倍工资及加班费,社会保险补偿及立即解除与餐馆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