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史上最长黄金周”,有不少劳动者8天都在加班或值班。劳动部门提醒,8天的加班费加起来接近一个月的工资,劳动者领薪时应注意核对。
4天法定节假日必须支付3倍工资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庆、中秋放假安排”,今年10月1日至8日放假,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3日的星期六公休调至5日;3日的中秋节调至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述4个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工资报酬;若在公休日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可另为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工资。
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这位负责人表示,应当以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其中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8天长假加班费接近一个月工资
按照《劳动法》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这位负责人以目前本市最低工资800元为例,则日工资为36.78元。
作为法定节假日的10月1日、2日、3日、6日,计薪总额为36.78元×3倍×4天=441.36元。作为公休日的10月4日、5日、7日、8日,计薪总额为36.78元×2倍×4天=294.24元。则8天加班全部所得为441.36元+294.24元=735.6元,约相当于月薪的92%。
另外,这位负责人强调说,上述算法一般只适用于“标准工时制度”,而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