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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维权——律师为你支招

发布时间:  浏览: 634 次  来源:网络

    摘要:法定节日加班似乎不再稀奇。即将到来的国庆七天假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得到这种待遇。更令人郁闷的是。假期在一线加班但是加班费却无着落,针对这种现象,若悠网律师为你支招,教你如何维权。

    紧急加班应申请帮手加班费明讨不如暗要

    北京市统计局城调队近日发布的调查显示:在职职工工作日加班加点时间平均为52.7分钟;收入越高者加班时间越长,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人群每天加班65.7分钟。除了工作日,员工是否都要加班?加班是否都能获得相应的报酬?被拖欠加班费又该怎么办?下面讲为你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员工是否能拒绝加班?

    案例:这个加班没有必要

    周一刚上班,秦晓冉被告知,总经理的出差时间提前到周三,秦晓冉必须在周一下班前为其准备好所需文件。秦晓冉非常清楚,准备文件至少需要12小时。她提出,把截止时间延到周二中午,但总经理不同意。虽然会得到加班费,但秦晓冉仍觉得这个加班实在没有必要:“我周二中午把材料交出来也不会耽误他出差。这个加班我能拒绝吗?”

    点评:拒绝加班较难实现

    北京天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光远指出,《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在老板的加班要求面前,劳动者一般无法反抗,否则就直接上升为“工作态度”问题了,所以绝大多数劳动者都“忍了”。

    支招:建议老板临时找帮手

    “忍耐并不等于妥协。”郑光远建议,如果加班的原因是任务在8小时内无法完成,你可以向老板建议临时增加人手来帮你。这样的调配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避免了拒绝加班的正面冲突。

    ?员工如何讨要加班费?

    案例:4个月没有加班费

    周陆加入这家企业后,就立即掉入了无休止的加班漩涡。4个多月来,他只休息过两天。大家都以为合资企业一定会支付加班费。但作为人力资源部经理,周陆发现,公司似乎并无此意。“这样下去肯定是不行的,我该怎么办?”

    点评:超过60天难赢官司

    周陆加班已4个多月了,早就超过了60天的劳动仲裁时效限制,从现在起的60天前的权益只能视为自动放弃。所以对他和他的同事们来说,劳动仲裁乃至打官司都不是明智的选择。如果周陆和其他员工“硬”讨加班费,与企业产生的矛盾最后肯定要由自己承担。

        支招:建议公司修改制度

        郑光远提出,想保住工作,又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的办法还是找老板谈,但谈判的方式很重要。法律规定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最多不超过3小时,而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周陆和同事们的加班时间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所以可以建议公司建立制度,不鼓励超时加班。

        年轻人就该多加班?

        案例:单身汉每天加班成习惯

        贺志强过着一种典型的“IT业单身汉”的生活:作为技术总监他不用打卡考勤,所以每天工作整整15小时;在公司吃两餐;每周最多只休息一天;休息日他通常用来睡觉;他没时间交女朋友,没时间锻炼身体。他对自己的生活状况还算满意:年轻时不忙什么时候忙?对于加班费,他想都没想过。

        点评:“新劳动者”维权有难度

        郑光远表示,我国的《劳动法》在立法时是从产业工人为主体的劳动者角度出发,但随着经济结构和人事管理制度的转变,产业工人的规模在萎缩,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越来越多地加入到劳动者队伍中来。而对于这些“新劳动者”在现阶段的权益保护,《劳动法》就显得有点儿力不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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