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劳工 • 正文

劳动争议处理的管辖

发布时间:  浏览: 463 次  来源:网络
我市劳动争议处理实行级别和属地双重管辖,以属地管辖为主。凡市属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直接处理。区属企业的劳动争议,由区仲裁机构处理,但对区属外的投资企业发 `生的争议,由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受理立案。 县(区)所属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各县(区)仲裁机构直接处理。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