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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退休后待遇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27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员工退休后待遇吗?

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关于雇主责任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1、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0个月=51020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 2173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0个月×2173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

2、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8个月=45918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 2173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0个月×2173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工伤,顾名思义,指的就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因此,当员工退休之后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属于工伤,因此也不能够列入到工商保险当中赔偿的范围。除此之外,关于具体的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给大家在这里列清楚了,以供参考。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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