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我国法律规定即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该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此条可视为将违约金确定为补偿和惩罚双重性质,但以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为主要功能,而非严厉惩罚违约方。
二、劳动合同什么情形可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规定约定服务期
2、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约金的认定和处理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双方可以有违约金的多少提出意见,并根据双方的意见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就需要执行相关违约金的制订规矩,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