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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协议书后可以反悔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87 次  来源:网络

一、签署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协议书后可以反悔吗?

签署劳务派遣经济补偿金协议书后不可以反悔,《劳务派遣咋不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二、劳务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劳务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一般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职务派遣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也是较为常见的,对于任何的职员,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将有能力的职员派遣到其他的地区作为劳动派遣工。此时派遣的职员若是无故被取消了职位,此时是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比较高的经济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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