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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寒假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16 次  来源:网络

一、作为寒假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兼职具有灵活性,也可以不订立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也就是说在非全日制用工中,没有全日制用工中那样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只要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想要与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三、非法辞退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大家所理解的寒假工实际上就是兼职,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兼职就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问题是,在一开始就必须要把自己的这种情况和用人单位说清楚,如果当时是抱着兼职的这种心态去单位应聘的,但是没有和单位讲清楚实际状况,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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