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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公司要求加班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  浏览: 464 次  来源:网络

一、怀孕公司要求加班是否合理?

怀孕公司要求加班是不合理的,但也要根据怀孕职工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 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至少有三方面的前提条件需要同时满足。首先,必须是出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其次,必须事先与工会协商,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说明。第三,必须事先与劳动者协商。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二、员工不得拒绝加班的情形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法律上规定的是对于那些怀孕已经有7个月以上的这部分职工,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去加班的。假如说是刚怀孕,在公司安排加班的情况下员工直接以怀孕为借口拒绝加班的话,理论上公司虽然不能直接辞退,但实际上也不利于员工以后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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