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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应该怎么写

发布时间:  浏览: 521 次  来源:网络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应该怎么写?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件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规定的医疗期,为了保障职工有稳定的收入,安心养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又不具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劳动关系终结时必须要出具一种文书,职工要审核的关键就是,证明书的内容和实际情况是否吻合。如果不符却违心签字,将来维权的时候对职工是非常不利的。另外就是,在所有离职手续办理完之后,也一定要记得和公司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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