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国家太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并没有国家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确定。
2、设区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3、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差别,分别确定、执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的调整。
二、扩展资料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012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意见》要求,要加快推进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为切实的保护我国居民的合法权益时,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请办理。向当时的居委会和村委会进行申请,递交这类人员的证明材料。我国的相关部门对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确保这类资金用于支付给相关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