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辞退员工要给员工赔偿吗?
在《劳动法》中对于辞退员工有着严格的规定,企业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和遵守相应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如果企业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那么职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维权,获得补偿,所以企业并不是想辞退就能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不用给赔偿?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公司将员工辞退,没有正当理由的,需要支付赔偿款。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赔偿款。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员工犯罪被判刑,或者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将其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