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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无故旷工可否辞退?

发布时间:  浏览: 481 次  来源:网络

一、试用期员工无故旷工可否辞退?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预告辞退?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将员工辞退需要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综上所述,在试用期阶段,员工应当认真工作尽快的转正,如果无故旷工,则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人事部门可以将其辞退,这属于员工的责任,公司不用给赔偿。另外,在试用期经过培训无法胜任工作,公司也可以和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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