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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76 次  来源:网络

一、员工不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需要赔偿吗?

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仅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因此,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履行辞退的义务,否则即使有证据证明是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要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当然有时候是员工拒绝签订合同,这对公司是不利的。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沟通并保留员工拒签合同的证据,并且履行通知辞退的义务,这样辞退后公司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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