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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过长单位可以辞退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85 次  来源:网络

一、员工请假过长单位可以辞退吗?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产假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用人单位不可以辞退劳动者;事假虽然是职工因为私事请假,但是需经用人单位同意才可以休假,并无需支付工资报酬,是为双方达成合意,用人单位不可以凭此解除合同;

2、但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病假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医疗期满恢复工作可以辞退,其它假期不可以。

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部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应当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最高年限为12年,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单位应当按照三倍工资补偿,员工医疗期为3个月到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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