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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提前打招呼还需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38 次  来源:网络

一、辞退员工提前打招呼还需赔偿吗?

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看解除的原因,如果确定为经济补偿,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作为用人单位,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当然必须有正当理由通过程序来办理。如果是预告性辞退,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正当合法辞退,尽到通知义务就不用赔偿。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的,即便通知也需要给员工赔偿,不能免除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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