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三)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遵守法定的程序。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合同需要按国家规定鉴证或按当事人约定需公证的,必须将合同文本送交法定劳动合同鉴证机构或公证机构进行鉴证或公证劳动合同才依法生效。
三、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很多员工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基于各种因素根本都不审查劳动合同当中的这些条款,其实劳动合同当中的这些条款也并不是由用人单位全权做决定的,如果劳动合同显示公平,或者已经严重侵犯到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