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辞退员工社保补偿3个月吗?
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补偿3个月的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违法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
三、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之前一直都有正常的给员工缴纳社保,在离职的时候就不涉及到社保补偿的问题,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不给自己买社保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另外就是公司依法辞退员工的,既不需要补偿社保,也不需要支付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