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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  浏览: 502 次  来源:网络

一、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如何缴纳?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需要在找到工作之后由单位来缴纳,具体的流程如下: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二、公司辞退还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应该怎样办理

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2、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一年按一个月月平工资计算,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半年多不满一年也按一个月算。

3、没提前30天通知辞职,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于社保已经为职员缴纳了的,职员在离职时,人事部会出具在职期间社保的缴费证明。对于虽然应该被辞退,但是单位本应该缴纳社保,但是却没有缴纳的,此时可以进行补缴,或者公司支付该职员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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