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期间公司搬迁了怎么办?
1、怀孕期间公司搬迁了可以选择与公司一起搬迁,也可以选择直接从给公司离职。
单位搬迁导致员工的工作地点发生了重大变化,直接对员工原有工作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且单位未能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给予适当补偿,在协商以后员工仍然不能前往新厂上班,这样情况下员工单位搬迁工作地点变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由于单位单方变更工作地点致原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由于不同原因,对原址经营需要变更,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
当然用人单位在实施经营自主权时,也需要第劳动者的权利给予保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地点,属于强制性规定之一,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范畴。
二、怀孕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1、怀孕期间被辞退,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
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职员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性职员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员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
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公司在成立之后,可能会变更办公地点。不管是处于怀孕期间的职员,还是其他普通职员,在遇到公司搬迁的情形时,都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与公司一起搬迁。对于不愿意一起搬迁的,那么可以结合实际情形,判断单位是否需要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