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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工作者是否可以参加劳动争议
可以。但有前提条件:
只能代理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案件。《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法庭会要求法律工作者提供当事人一方位于该工作者工作的辖区内的证明材料,法律工作者无法提供的,法庭将当庭驳回其代理人的资格。根据上述规定,你请的法律工作者,必须与你是一个辖区内的。
二、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哪些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由此可见,法律工作者是可以参加劳动争议的,但是需要跟自己在一个辖区内的才行,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所以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条款,不要随便签字,不然之后产生一些纠纷很难说的清楚,如果针对劳动争议还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