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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行为导致职工死亡是否认定工伤
不属于。“故意犯罪”排除在认定工伤的范围之外,是否构成“故意犯罪”则应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比如法院存在“故意犯罪”的刑事判决认定,或者公安机关、检察院在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中认定存在“故意犯罪”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故意犯罪的认定我国刑法规定: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刑法对故意犯罪的规定,故意犯罪是指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行为的发生和结果的产生。
因此故意犯罪体现出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根据该条规定,对于故意犯罪,都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故意犯罪中,还可以将其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按照规定因为犯罪行为导致职工死亡的情况下并不能认定为工伤行为,对于工伤行为是有一定的界定的,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一般是没有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