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让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老板让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超过下班时间多少分钟算加班?
1、超过下班时间多少分钟算加班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认为劳动者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八小时,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加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加班不一定可以调休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单位组织职员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若是加班了的职员,并没有收到单位支付的加班费,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的。当然,也可以不投诉,而是直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提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单位确实没有支付加班费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