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补签合同如何认定效力
民法典规定,补充签订的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吗
可以补签,你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
“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
可按第
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