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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社保欠缴几年后劳动仲裁,社会保险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74 次  来源:网络

一、潍坊社保欠缴几年后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来说不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当然潍坊社保欠缴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也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开始计算,如果劳动关系存续的,不受申请时限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社会保险有哪些

险种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

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重大疾病和补充医疗保险等。

1、养老保险:

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2、医疗保险:

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3、失业保险:

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4、工伤保险:

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5、生育保险: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保障,以及家属可以享受的待遇。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来说不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发生改变。

当然潍坊社保欠缴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也是一年,从劳动者知道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开始计算,如果劳动关系存续的,不受申请时限限制。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网进行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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