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生育假和产假的区别计划生
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而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
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
结扎,放环手术后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
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休假
1、婚假:
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
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
多胞胎增加14天;
晚育假增加15天;
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
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
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
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
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
妊娠<2个月流产休15天;
妊娠大于2个月~4个月流产的休30天;
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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