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搬到别的城市有补偿吗
有赔偿。搬迁超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员工拒绝搬迁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满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也是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是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单位不给经济补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单位不给经济补偿金解决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
2、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哪些情形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8、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0、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11、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劳动合同终止。
1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公司搬到别的城市 ,那么就变更了劳动合同的地点,如果员工不想去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笔经济补偿,这笔费用就会结合劳动者工作的情况来确定,在补偿时就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