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拆迁职工如何赔偿?
1、拆迁企业赔偿员工的方式一般以经济补偿为主。
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企业拆迁主体:
(1)有限责任公司
该企业就是被拆迁人,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股份有限公司
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合伙企业
被拆迁人应当为合伙企业。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完全彻底改制的企业
应由改制企业的董事会形成决议,并委托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有效的民事代表权,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5)对改制不彻底或是未能完全改制的企业
应由主管部门协调,并设立处置国有资产的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共同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对主管部门已公告宣布被拆迁企业停业清算解散的,应由主管部门设立的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本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二、企业拆迁补偿款需要交税吗?
1、企业拆迁补偿款需要交税。
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对于搬迁时支出后的余额,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2、只要企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
视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次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
(1)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搬迁。
(2)有新的投入计划或立项报告。
企业也是有可能会被拆迁的,拆迁方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可能需要支付员工安置费等的补偿费用。企业被拆迁后,可能会变更新的办公地址,若是地址变更,导致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被拆迁的企业,需要向离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