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射病48小时后死亡算工伤吗?
1、热射病48小时后死亡不一定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48小时如何界定方法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都属于工伤,这里的48小时之内是硬指标。
如果抢救的时间已经超过48个小时,或者当事人只是在超过48个小时之后才去世的,按照法律规定就不属于工伤。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公民若是发现自己的亲属在下班后的48小时之内死亡,且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受了工伤而死亡,那么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相关机构在收购此类申请后,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认定,一旦经过认定后确定确实属于工伤,那么死者的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费等的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