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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215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工伤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职员可以被开除吗?

1、工伤职员不可以被开除,否则单位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工伤等级鉴定需要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受了工伤的职员,若是不选择从单位离职,那么在治疗工伤期间,可能可以享受到停薪留职的待遇。此外,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的相关费用,若是单位不予支付,则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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