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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热射病是几级工伤?

发布时间:  浏览: 211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律规定热射病是几级工伤?

法律规定热射病是几级工伤,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应当是根据伤残鉴定的标准来确定。关于热射病的诊断仍缺乏统一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根据病史和临床表现做出临床诊断,工伤等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热射病是一种致命性急症,以高温和意识障碍为特征。起病前往往有头痛、眩晕和乏力。早期受影响的器官依次为脑、肝、肾和心脏。根据发病时患者所处的状态和发病机制,临床上分为两种类型:劳力性和非劳力性(或典型性)热射病。劳力性主要是在高温环境下内源性产热过多;非劳力性主要是在高温环境下的体温调节功能障碍引起散热减少。

二、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需要进行工伤的认定,然后才能够完成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当然了,如果叫想进行工伤赔偿,必须是要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之后,具体应当认定为几级伤残,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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