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劳动纠纷怎么打官司?
1、劳动者若是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自己已经提出过劳动仲裁申请的材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纠纷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二、发生劳动纠纷后若是想要起诉,必须要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吗?
1、发生劳动纠纷后若是想要起诉,并不是必须要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纠纷原则上应仲裁前置,即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后再向法院起诉;但也有例外情形,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为证据,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不适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虽然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但此类案件有别于普通民事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属“劳动合同纠纷”项下的四级案由,仍应适用劳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通常情形下,发生劳动纠纷后、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之前,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存在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等情形的,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