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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工伤怎么赔?

发布时间:  浏览: 208 次  来源:网络

一、没有签合同工伤怎么赔?

1、没有签合同工伤应当是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的办起诉维权。

二、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是什么?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那么应当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赔偿的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的损失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同时还需要建议大家注意,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也是可以按照现有的证据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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