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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指基本工资么?

发布时间:  浏览: 223 次  来源:网络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指基本工资么?

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不是指基本工资,应当是按照所有的工资来进行支付的。无劳动合同赔偿不是按底薪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应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没签劳动合同被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的,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并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期间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意味着没有办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此时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这是属于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当然了,超过了一年的时间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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