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三年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金,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协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三、劳动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1、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
3、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劳动合同需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五、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模式是不一样,在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工作三年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职工双倍工资,但事实上员工跟公司索要赔偿金的仲裁时效只有一年,实际工作时间已经有三年的,已经超过了法定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