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层转包后有工人受伤找谁
1、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发包单位将工程非法发包或者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此时的实际施工者为公民个人,而公民和公民之间是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的,而且因为不受施工单位的支配和管理,与施工单位也不是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伤亡,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承包单位参照工伤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受害人自身也应尽安全注意义务,若因受害人自身过错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应就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的损害发生或扩大承担责任,在法律效果上则相应地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二、违法转包怎么处罚
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构成转包必须具有以下两个要件:首先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必须是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次承包人必须将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给第三人。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提供劳务者工伤应由雇主承担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工程往往层层转包,形成了发包公司、承包公司、承包工头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劳动关系,而当工人因工受伤后,这些关系人往往会相互推诿责任,给工人维权造成困难。若是出现这种情形,不清楚该如何维权,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