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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  浏览: 216 次  来源:网络

一、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的月工资的二倍来计算的,但单位最多赔偿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二倍工资。

《刑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只要在入职一个月内未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从而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可以直接找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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