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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和员工续签合同如何补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59 次  来源:网络

一、公司不和员工续签合同如何补偿?

公司不和员工续签合同若是需要补偿,是需要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不与职员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1、单位不与职员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职员每月的工资乘以1到1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续签的时候,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有效吗?

1、不续签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不一定有效,若补签的合同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的规范,那么该补签的合同当然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可以补签,这是由于并没有任何一个法律规范,规定职员与单位不能补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补签的时候,不得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劳动合同,也不得在劳动合同之中排除劳动者权利。

2、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不一定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后,单位可能会选择不与职员续签劳动合同。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单位不续签的,不一定需要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使需要支付,不同的职员可以获得的补偿金数额通常也是不同的。若是依旧不知道公司不和员工续签合同如何补偿,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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