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事故判定的证据有哪些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
1、律师事务所函;
2、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二、工伤认定流程如下: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的部门
设区的市劳动保障局内设的工伤认定部门。
(三)、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工伤认定部门索要);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工伤认定部门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一次性告知要补齐的材料)
(四)、受理
材料齐全、管辖正确、没有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为管辖或时效问题不予受理时,也要书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举证责任
如果是职工申请,职工要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受伤的过程及医疗资料进行举证。
职工或职工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六)、处理
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是工伤”、“视同工伤”或“不是工伤”的书面结论。在该书面通知中,应当告知职工和用人单位不服结论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那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救济渠道
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对于劳动者一定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拥有认定的结果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一般在认定时就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还有医疗机构给的诊断书等等,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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