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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职工伤赔偿费有期限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4 次  来源:网络

一、不离职工伤赔偿费有期限吗

发生工伤事故后,依据工伤情况获得赔偿,劳动者不离职的,如果不造成伤残的,医疗费用在治疗中由工伤保险支付。造成伤残的,依据伤残等级确定怎样支付,例如造成7-10级伤残的,伤残赔偿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具体流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流程怎么走在确定伤情等级后,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若其拒不支付的,职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

一般来说,为了缓解司法压力,一般需要双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对于没有办法确认的,也需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后再行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赔偿支付期限,依据工伤情况而定。

例如造成7-10级伤残的,劳动者不离职时,伤残赔偿不发放,伤残赔偿要在解除劳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发放。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不离职工伤赔偿费有期限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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