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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复发怎么确认?

发布时间:  浏览: 159 次  来源:网络

一、劳动者工伤复发怎么确认?

申请工伤复发确认的办法:职工一方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依法向社保经办机构等机构提出申请,并及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书、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等材料。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

二、工伤定残后公司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者工伤复发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确认,交纳过工伤保险的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后,应该由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工伤保险赔偿以外的项目,需要由用人单位赔偿。如果与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后的所有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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