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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244 次  来源:网络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时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一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在职期间,那么领取时间是没有限制的;

2、如果是离职的话,应该在离职之日算起的一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如果仲裁时效由于当事人的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是向相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是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但是中断。从中断的候起,仲裁时效期间要重新计算。

一、工伤认定的性质如下: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总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时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一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在职期间,那么领取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是离职的话,应该在离职之日算起的一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如果仲裁时效由于当事人的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是向相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是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但是中断。从中断的候起,仲裁时效期间要重新计算。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效是怎么规定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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