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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67 次  来源:网络

工地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工亡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二、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

4、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综上所述,工伤死亡的赔偿内容是比较多的,首先丧葬补助金是主要按照上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6个月补偿、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的补偿标准按照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补偿、其他根据年龄不一样,补偿比例也不同。此外,还包括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相关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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