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级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四)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是什么?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结论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急诊住院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相关的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金就医的还须提供由本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出具的《医疗费零星报销结算单》或《医疗费用核定凭证》。
3、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4、工伤人员需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意见书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付款凭证;
5、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须提供劳动手册以及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λ签定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人员的身份证、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帐户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
7、委托他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个人申请的须经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λ盖章;
9、其他相关材料。
6级工伤事故对职工来讲是比较严重的,职工很有可能需要提前结束跟公司的劳动关系,如果因为工伤事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跟伤残就业补助金,但这两项工伤待遇的赔偿标准是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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