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孕妇劳动仲裁程序是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再由仲裁委员会对此进行审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工伤医疗费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等待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申请仲裁的一些具体流程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如果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非常严重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确实是没有办法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的话,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劳动诉讼方式解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孕妇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