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房搬迁职工是否有补偿?
因为厂房拆迁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厂房员工如果工作期间满了一年则厂房应该对员工进行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员工在该厂房做工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是不满一年,依旧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依旧按照六个月计算。
厂房面临拆迁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作满一上的,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厂房拆迁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比较大的损失,有些劳动者会因此丢失工作,因此,厂房如果被拆迁,员工应当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该员工在该厂房上班的时间达到了一年,那么该厂房应当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就算没达到一年超过了六个月,也应当按照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企业厂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六部分内容,缺一不可。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
2、厂房重置成新价。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4、装修附属物。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5、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三、房子划入拆迁红线,多久会被拆?
通常在一个月到半年左右,房子就会拆迁。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所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厂房搬迁职工是否有补偿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并不是所有的厂房搬迁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有厂房搬迁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劳动者才能请求支付经济补偿款。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