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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签订合同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40 次  来源:网络

一、单位未签订合同怎么赔偿?

1、单位未签订合同若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是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仍能得到保障。

但是劳动者需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双方建立的就是事实劳动关系: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扣押职员的身份证吗?

1、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扣押职员的身份证。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规定处罚。

2、除了不能扣押身份证之外,还不能收取劳动者的财物。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三、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要重新签吗?

1、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三类

(1)第一种方式是员工辞职然后与第三方企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第三方企业在发给员工的要约中必须明确规定,只有员工向原企业提出辞职,要约才能生效。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原企业无需为此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第三方企业对于员工将会给出较高的待遇以获取员工的同意。

(2)第二种方式是企业与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为此企业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由第三方企业负担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3)第三种方式是三方协商转让,约定由第三方企业承继原企业在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但第三方企业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这种方法应当约定员工的工龄继续计算,并且在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如此,企业将无需立即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并不受到任何损害。

对于已经建立了用工关系的情形,单位就需要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对于没有签署的情形,只要职员入职的时间超过了一个月,那么单位就有可能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对单位未签订合同怎么赔偿存在其他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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