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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能够要求双倍赔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43 次  来源:网络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能够要求双倍赔偿吗

一般是能够的。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之一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具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

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被解雇;

如果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单位就解雇员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第二种: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主要特殊是劳动者患职业病。

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医疗期满之后,单位还是能够正常解除。

第三种: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此时不管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经届满,只要在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第四种: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这里面,只要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也不论劳动合同期限是不是届满,单位都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我们能够了解到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

我们一定要对这些情形加以了解,在以后遇到类似情形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能够要求双倍赔偿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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